

亲姐妹借腹生子反悔起诉争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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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姐妹借腹生子反悔起诉争抚养权
江苏泰州的小美和小丽是亲姐妹,妹妹小丽婚后多年未能怀孕,与姐姐小美及姐夫协商后,决定由姐姐代为怀孕生子。孩子出生后,所有法律文件均以妹妹和妹夫的名义办理,孩子也一直由妹妹夫妇抚养。多年后,姐妹俩因生意纠纷关系恶化,妹妹的婚姻也出现问题并离婚,孩子继续随妹妹生活。姐姐担心孩子得不到良好的照顾,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取得抚养权。一审法院认为,四个人一致认可孩子是姐姐姐夫所生,判决支持了姐姐姐夫的抚养权主张。妹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指出,未进行亲子鉴定便认定姐姐姐夫为孩子的生物学父母存在程序瑕疵。同时,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其明确表示愿跟随妹妹生活。根据《民法典》'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综合考虑孩子意愿、身心健康、经济条件等因素,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姐姐姐夫的诉讼请求,孩子继续由妹妹抚养。
网友们对这对亲姐妹借腹生子后反悔起诉争夺抚养权的案件表达了多种看法。许多人对这种做法感到困惑和不安,认为这种方式违背了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可能会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负面影响。一些网友强调,在处理此类家庭纠纷时,最重要的是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避免让孩子受到不必要的心理创伤。还有些网友对这类案件的法律性质表示困惑,特别是‘过继’与‘借腹生子’之间的区别,希望法律能给予更明确的指导。此外,不少网友批评媒体报道存在误导性,特别是标题不准确,把‘过继’误报为‘借腹生子’,导致公众误解。有些网友站在妹妹一边,认为她在日常生活中尽职尽责地抚养孩子,不应轻易失去抚养权。也有网友对妹妹选择借腹生子的原因持怀疑态度,担心她是利用姐姐的好意达到自己的目的。总体而言,网友们对这一事件的看法多样,既有同情又有批判。


